2024年7月23日 点击人次: 442
补贴对象:
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 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 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
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确定
申领流程:
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确定
受理机构:
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政策依据:
《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 通知》(国办发〔2023〕11号)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 金管理办法>的通知》(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