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关于做好2026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5年4月30日   点击人次: 62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人社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3〕181号)、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6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市人社函〔2025〕113号)文件精神, 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和基层成长计划,现就做好2026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 补贴对象

学籍在我校的2026届毕业生,在毕业学年积极求职创业,满足下列6类中任意一类即可申请:

(一)  低保家庭的毕业生;

(二)  零就业家庭的毕业生;

(三)  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的毕业生;

(四)  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

(五)  残疾毕业生;

(六)  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已明确毕业后继续升学、出国出境的毕业生,不列入补贴对象;一次性求职补贴每人只能申领一次,不可重复享受。24级专升本同学在专科院校期间已申领的,请勿重复申请。


二、发放标准

按照《陕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一次性发放。


三、申领发放程序

补贴依据“自愿申请、公开公正、分级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申领。

(一)线上申请

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开始申请

1.符合补贴条件的毕业生需进入“秦云就业”微信小程序,注册,定位至学校所属区县(西安市 西咸新区),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或直接扫码进入“秦云就业”微信小程序,注册,再次扫码可直接进入申请界面


2.选择补贴年度、学校、院系、生源地、学生类型;

3.填写相关信息;

4.按照提示上传相关证件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图片;

5.提交申请信息等待审核。

(二)院系审核

5月20日17:00之前各二级学院在“一次性求职补贴高校审核系统”上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并将学生纸质版申请材料于5月21日之前提交至大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三)学校审核

5月21日至5月23日进行校级复审,5月26日至5月30日对复审通过的申请补贴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复核。


四、毕业生个人申请材料

(一)低保家庭的毕业生申请材料

1. 县(区)级或县(区)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原件(附件1);

2.低保家庭与毕业生关系证明(提供居民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或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二)零就业家庭的毕业生申请材料

1.县(区)级或县(区)级以上人社部门出具的《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为零就业家庭证明》原件(附件2);

2.零就业家庭与毕业生关系证明(提供居民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或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三)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的毕业生申请材料

1.县(区)级或县(区)级以上乡村振兴局出具的《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证明》原件(附件3);

2.监测对象家庭与高校毕业生关系证明(提供居民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或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四)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申请材料

县(区)级或县(区)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人员高校毕业生证明》原件(附件4)。

(五)残疾毕业生申请材料

县(区)级或县(区)级以上残联出具的本人残疾证明。

(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申请材料

在“秦云就业”微信小程序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其他相关材料由学校出具。


附件1: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附件2: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为零就业家庭证明

附件3: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证明

附件4:特困人员高校毕业生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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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联系人:武英子

联系电话:029-38191718


 

                      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学生处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