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关于开展2025年应届毕业生西安市直通分类评价工作的通知

2025年5月26日   点击人次: 3234   

根据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安市地区优秀人才和实用储备人才分类评价确认办法》(市人社发〔2022〕29号)文件规定,及《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关于2025年驻市高校应届毕业生直通分类评价工作的通知》文件有关要求,我校将组织开展2025届毕业生直通分类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5年6月3日至2025年6月16日


二、申报人员范围

我校毕业后有意愿在西安市就业、创业的2025届毕业生(含已签约西安市就业单位或暂未落实就业且有意愿在西安就业的毕业生)。


三、申报方式及流程

2025年直通人才分类评价确认工作采取“个人申请、二级学院审核、学校统一申报”的原则。

申报材料由各二级学院审核,统一收齐后上交大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一)个人申请

申报对象于6月9日前向所在学院提交纸质版附件1《西安市人才分类评价确认申请表》(有“*”标记项均需填写,申请表需贴有照片并手写签字)和本人一寸电子免冠证件照(无底色要求、以学号+姓名+照片命名(如:212040114张三照片)、照片大小不超过500K)。

(二)学院审核

各学院对毕业生申请材料(附件1《西安市人才分类评价确认申请表》)进行审核,审核同意后填写学院联系人及办公电话,并在申报单位处加盖学院公章;汇总填写附件2《西安高校应届毕业生人才分类评价申请名单》 。  

(三)统一申报

大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于6月16日对各学院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系统申报。


四、其他事项

1.附件1、附件2所填主要内容需保持一致。

2.附件1中申请认定类别勾选“实用储备人才”,符合何种申报条件填写:学士学位等相应职级的人员。

附件2中人才类别下拉选择:“实用储备人才”,评价依据下拉选择:“学士学位等相应职级的人员”。

3.各学院于6月12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学生填写的附件1《西安市人才分类评价确认申请表》(扫描或拍照生成jpg或png格式,命名为:学号+学生姓名+申请表(如:212040114张三申请表))电子材料;学生电子免冠证件照片,命名为学号+学生姓名+照片(如:212040114张三照片));附件2《西安高校应届毕业生人才分类评价申请名单》三个电子材料按要求格式命名打包发送至大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文件压缩包命名:2025人才分类评价+XX学院+申请人数(如:2025人才分类评价会计学院20人))。

4.各学院于6月12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统一收齐后上交至大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存档。

(1)所有申请学生的附件1《西安市人才分类评价确认申请表》纸质版原件;

(2)附件2《西安高校应届毕业生人才分类评价申请名单》加盖学院公章的纸质版。

5.西安市人才分类评价确认证书需在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方可生效。

6.打印方式:

通过微信公众号“西安人社12333”,进入“微官网”,在“办事”一栏的“人事人才”处选择“西安市高校应届毕业生人才分类评价确认证书”,登陆个人账号进行下载打印;

进入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xahrss.xa.gov.cn/),选择“网上服务”中“个人服务”项,进入“人事人才”后在“西安市高校应届毕业生人才分类评价确认证书”处登陆个人账号进行下载打印。


联系人:武老师

联系电话:029-3819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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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2025年6月3日